近日,省住建厅下达我市2024年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指标774户。其中,兴城市129户、绥中县173户、建昌县340户、连山区36户、龙港区6户、南票区90户。为确保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如期完成,我市出台具体举措,主动作为,以危房改造的实际成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格补助对象及标准。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2.5万元。
严格时间节点及对象。各县(市)区要确保改造任务2024年7月30日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竣工。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示,全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审批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严格危险等级鉴定及安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逐户开展危险等级鉴定,对鉴定为C级和D级的危房,要逐户出具鉴定报告并建立台帐;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和技术指导,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危房改造竣工后,要依据《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指导乡(镇)逐项整理完善纸质档案,确保签字、盖章“一个不少”,材料、内容“一项不落”。
(供稿:李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