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第327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添加时间:2018-09-26 字号:【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327号提案的答复

   

  张亚莉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5—2018年棚改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5年,我市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3518户,其中,连山区1213户;兴城市1000户;北港经济开发区105户;市本级1200户。实际开工建设3915户,其中连山区1213户;兴城市开工建设1303户;北港开发区开工建设105户; 市直开工建设1294户。连山区采取政府购买在建商品房作为回迁安置用房;兴城市、北港经济开发区、市本级采取直接货币化方式安置。

  2016年,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4188户,其中,连山区1373户;龙港区815户;杨家杖子开发区2000户。实际开工建设4264户,其中,连山区1433户,龙港区开工831户,杨家杖子开发区2000户。连山区、杨家杖子开发区采取政府购买在建商品房作为回迁安置用房;龙港区采取政府购买在建商品房和直接货币化方式安置,其中直接货币化安置647户,政府购买184户。

  2017年,我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2750户,连山区1102户;龙港区300户;兴城市700户;绥中县500户;市直148户。除市直的148户采取政府购买商品房作为回迁安置用房外,其他计划全部直接货币化安置。完成开工3381户,超额完成631户,完成任务123%;基本建成2705户,超额完成103户,完成任务104%;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100%。

  2018年,我市计划改造棚户区3643户。2018年5月份,全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796户,完成年度任务的49.3%。

  二、工作措施

  (一)在今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我们要把您的提案主要内容下发给有棚改任务的县(区)政府。把完善棚户区基础配套设施列为棚改工作重点,统一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切实把棚改工作领导好、组织好、落实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抓好资金筹集。各县(市)区政府与农发行、国开行沟通对接,按照贷款申报要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发挥好贷款资金的支撑作用。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棚改任务。

  (三)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的要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鼓励引导被征收居民选购商品房源,全部实现货币化安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棚改的重要意义,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使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棚户区工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住建委